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单位大额存单
● 投资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条件的单位大额存单,但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2、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单位大额存单及单位定存宝,产品均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以及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条件的单位大额存单。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7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2、3、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议案3、4及子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卢丽莎、谢静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8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百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百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意选举李春卫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同时,由李百春先生担任执行公司事务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聘任财务总监情况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一)至(三)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百春先生、李春卫女士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7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上述人员与公司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1名,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选举,确认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一) 董事长:李百春先生
(二) 副董事长:李春卫女士
(三) 非独立董事:李百春先生、李春卫女士、王振炎先生、陈望全先生、高晓丽女士、任鹏飞先生(职工董事,简历附后)
(四) 独立董事:陈卫东先生、余高明先生、麦勇先生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卫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总经理:李百春先生
(二)副总经理:李春卫女士
(三)董事会秘书:王振炎先生
(四)财务总监:沈蔚女士
(五)证券事务代表:吕盛雪女士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王振炎先生、吕盛雪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中王振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22819003
邮箱:wangzhenyan@flariant.com、lvshengxue@flarian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
四、部分董事及监事会卸任情况
(一)董事卸任情况:因任期届满,公司上届董事笪良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上届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李勇坚先生、朱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笪良宽先生、钱美芬女士、李勇坚先生、朱炜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卸任董事及独立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鉴于公司已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姬自平女士、李纪刚先生、王小青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上述卸任的监事在任期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简历
(一) 任鹏飞先生
任鹏飞: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2007年11月至2009年9月,于德司达(上海)印染有限公司任实验室技术员;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于德司达(上海)印染有限公司任销售代表;2011年10月至今,于公司任销售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市场营销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市场营销管理中心总监,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鹏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1.68万股,“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8万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百春、李春卫之表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 沈蔚女士
沈蔚: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2019年9月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19年10月至2025年4月任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蔚女士通过“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股8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吕盛雪女士
吕盛雪:女,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盛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7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双曲线智能(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智能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非关联方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深科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元甲投资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双曲线智能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双曲线智能公司认缴出资比例的30%。
● 本次交易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同类别下相关的交易。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协同需求,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非关联方钛深科技、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双曲线智能公司,双曲线智能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万元,持有双曲线智能公司的30%的股权;钛深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400万元,持有双曲线智能公司的40%的股权;关联方杭州元甲投资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300万元,持有双曲线智能公司的30%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为杭州元甲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元甲投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相同类别下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该关联方企业目前注册中,以上内容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拟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双曲线智能(杭州)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拟定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器人研发;机器人制造;机器人销售;健康穿戴设备研发;健康穿戴设备制造;健康穿戴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等
以上内容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2)投资人投资情况:
双曲线智能公司目前以现金形式出资,资金来源于各投资人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未来不排除在股权层面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和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助力双曲线智能公司的发展。
四、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双曲线智能公司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机器人及人工智能的行业发展机遇,逐步切入机器人皮肤业务领域,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关联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业务进展进行资金投入,未来存在为双曲线智能公司继续增加注册资本的可能。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新增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涉及同业竞争,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公司不存在因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公司拟新设立的参股公司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公司对双曲线智能公司的投资,在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加快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百春先生、李春卫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参股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情形。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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