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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董-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人,名单如下:

  黄建恩、许光汀、陈胜、陈强、黄山草、温步瀛、邹雄、陈兆迎。

  董事王静女士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陈强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董事长黄建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拟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35)。

  关联董事王静女士、陈强先生、黄山草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关于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3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3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确定借款利率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临-3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3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

  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闽东电力”)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公司”)发来的《关于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函》,宁德国投公司于2017年11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于2022年11月进行变更,重新出具了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因上述承诺事项已临近到期,结合原承诺履行情况、市场及政策环境的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宁德国投公司拟将2022年11月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延期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具体内容

  因闽东电力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宁德国投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就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自愿做出承诺,随后于2022年11月重新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针对上市公司控股的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将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促成上市公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剥离。

  2、针对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已参股的水电和风电公司,本公司将积极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最近两年盈利)的情况下,积极促成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将该等电力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者(2)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该等电力公司的资产/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二、原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履行的原因

  (一)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闽东电力发布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公告后,与东晟公司多措并举推动存货房产去化。目前东晟公司已完成存量“东晟广场”项目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即将完成。“东晟广场”992套商品房全部售罄,写字楼、商铺、地下车位在宁德市房地产市场下行的情况下实现部分去化,贡献营收121,306万元,为闽东电力近三年的利润作出了重要贡献,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受政策、东晟公司所持剩余资产结构设计较差、位置较差等因素影响,东晟公司仍未售出的写字楼、商铺、地下车位等存货及资产净值约3.6亿元,按销售备案价格约5亿元,此外东晟公司仍有部分未决诉讼需逐步清理。鉴于东晟公司所持剩余资产存在的问题和管理难度,叠加目前房地产市场流动性差的现状,若2025年12月31日前对外转让东晟公司的股权,预计将以极低的价格成交,交易结果可能导致闽东电力当年出现亏损,将对上市公司及股东造成巨大损失。

  综上,申请延期3年,促成上市公司对东晟公司所持的资产进一步去化后,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剥离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国电霞浦延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福建国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持股57.00%,宁德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3.00%。目前由于国防战略需要等特殊原因暂不具备转让条件。因此申请延期5年解决相关问题。

  (三)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00%,宁德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00%,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两名股东之间存在股权争议事项,经多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于股权瑕疵问题,申请延期5年解决相关问题。

  (四)宁德市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为投资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而设立。根据水利部、浙江省、福建省相关批复及项目可研报告,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是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的民生工程,目前尚未动工建设。该项目投资规模大,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而产生的必然亏损,无法在后续运营实现盈利。为保障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该公益属性为主的项目不宜注入上市公司。因此申请延期5年解决相关问题。

  三、延期后的承诺内容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考虑到闽东电力目前的实际情况及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分析,本公司拟采用延期3年促成上市公司对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剥离,并对本公司参股的三家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时间延期5年。除履行承诺期限变更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针对上市公司控股的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将在2028年12月31日之前促成上市公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剥离。

  2、针对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原承诺函所涉及本公司已参股的三家水电和风电公司,本公司将积极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最近两年盈利)的情况下,积极促成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将该等电力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者(2)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该等电力公司的资产/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上述延期后的承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承诺延期履行事项之日起生效,宁德国投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承诺延期履行事项之日起失效。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后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王静女士、陈强先生、黄山草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控股股东宁德国投公司本次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宁德国投公司届时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宁德国投公司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函》;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3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登记注册手续,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及完成最终注册登记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逐步形成集团化的经营架构,为了更好地发挥集团化优势,反映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各分子公司和业务单元之间的战略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拟变更公司名称。

  三、其他事项说明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有关的事项,包括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和其他所有的公司制度、证照等各类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3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增加职工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3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1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议案2须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林滟婷

  电话:0593-2768888

  传真:0593-2098993

  5.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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