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5-099

  转债代码:113601       转债简称:塞力转债

  

  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盎泽太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5%以上股东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盎泽太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盎泽”)因自身投资规划安排,计划于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即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4,202,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盎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盎泽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盎泽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76%变动至5%,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公司总股本根据转股情况在不断变化,变动前比例根据2025年8月20日总股本210,139,246股计算,变动后比例根据2025年12月10日总股本210,183,386股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上海盎泽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盎泽)。

  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盎泽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塞力医疗

  股票代码:6037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盎泽太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53室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5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塞力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盎泽太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105291X

  法定代表人:詹静淑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5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盈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40%,杭州福井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9%,上海正德恒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2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投资规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上海盎泽因自身投资规划安排,计划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即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4,202,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塞力医疗12,100,399股股份,占塞力医疗截至2025年8月20日总股本的5.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591,200股塞力医疗无限售流通股,占塞力医疗总股本的0.7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公司总股本根据转股情况在不断变化,变动前比例根据2025年8月20日总股本210,139,246股计算,变动后比例根据2025年12月10日总股本210,183,386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盎泽太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詹静淑

  2025年12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盎泽太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詹静淑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