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2、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2、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3、交易品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4、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利润稳定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交易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6)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强化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
四、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及时电话告知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姚琼媛
(2)联系电话:0571-82761316
(3)邮箱:yqy@apg.cn
(4)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5)邮编:311203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4”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2025年_____月_____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2025年12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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