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8:30-17:30
(二)现场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
(三)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29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
联系电话:0531-88876633-198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blueswords.com
联系人:董新军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玉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任期即将满六年及公司治理要求,王玉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爱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 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玉燕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玉燕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玉燕女士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王玉燕女士在担任前述职务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爱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爱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爱玲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若上述候选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实际情况担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陈爱玲简历
女,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3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07年4月到2011年6月,先后担任山东经济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物流管理系专业教师、副主任;2011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山东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物流管理系副主任、主任、专业教师。
陈爱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耀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爱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
以上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综合授信业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以上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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