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12-31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2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 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2025年12月30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邮箱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法务部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375)2723076,邮箱:pmgftzzgx@163.com,联系人:王昕、李明原。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9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守正创新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基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开招标,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守正创新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守正创新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致同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6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高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玲,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守正创新事务所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对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具有境内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致同事务所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事务所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8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15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4人,实际表决董事14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90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5年1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下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董事人选:
1、提名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张国川先生、梁五星先生、付文龙先生、陈金伟先生、张后军先生、张天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薛玉莲女士、高永华先生、姜涟先生、朱政罡先生、陈美颖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王羊娃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通过对上述14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上述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2025年12月15日至2028年4月30日。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四、关于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借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经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接洽,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信托借款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融资用途为置换我公司在国有政策性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存量流动资金性质融资,或用途为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市场发行债券融资。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91号公告)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庆明先生:1975年8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一矿党委委员、副书记、矿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焦振营先生(董事长):1972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平煤股份副总经理,平煤股份一矿矿长、党委副书记,香山矿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吴昕先生:1969年11月出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四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平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首山二矿筹建处主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事业部部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热能公司董事长。现任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
张国川先生(总经理):1977年11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梁洼事务办主任;平宝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平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煤炭开采利用研究院院长。
梁五星先生:1971年10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运销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付文龙先生:1975年3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十二矿副矿长、平煤股份十矿矿长,现任平煤股份总工程师,平宝公司党委书记。
陈金伟先生:197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焦化销售公司董事长,企业改革管理部总监。现任平煤神马集团董事会秘书、资本运作部(国际部)总监,本公司董事。
张后军先生:1972年7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经营财务部总监。
张天良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大学,经济师。曾任平煤股份运销公司经理、副书记,平港贸易公司董事长,平煤股份副总经理、煤焦营销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
薛玉莲女士: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任河南省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是会计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永华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顶山银行党委书记,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正行级),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涟先生:196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安徽省蚌埠税务局公务员,江苏金榜集团常务副总裁,索普(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康沃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总裁,瑞华咨询股份公司合伙人。现任苏州知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70)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政罡先生:196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曾任香港旭日集团高级会计主管(股票代码:0393.HK);泰科国际财务经理、企业并购及重组项目经理(股票代码:美国TEL、瑞士TECN.SW);德达盖立实业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独资公司董事及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管理者代表(股票代码:美国DGLLY、以色列DELT);东莞市摩仕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师。现任晨昇(广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在财务共享、业财融合、企业并购、搭建标准化财务流程与内控体系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陈美颖女士:1982年5月出生,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凯荣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研究方向为企业公司法、证券法,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上市公司监督治理、企业合规管理等领域。
职工董事
王羊娃先生:1978年5月出生,大学,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三矿掘进二队副队长、队长、队长兼党支部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河南天安十三矿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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