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00前送达,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3楼会议室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7860087
邮箱:bangjikeji@bangjikeji.com
(二)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1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洪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王由利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0)。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副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副董事长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王由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由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王由利先生简历
王由利,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通威饲料有限公司销售代表,淄博佳农饲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山东邦基饲料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执行董事、经理,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青岛邦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新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淄博邦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由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00万股,通过淄博邦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58.20万股,通过控股股东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82.47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98.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由成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陈涛先生将不在公司其他岗位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陈涛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洪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洪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张洪超先生简历
张洪超,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航荣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账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项目经理、经理,山东邦基饲料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监事;现任山西邦基生物有限公司监事、云南邦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洪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00万股,通过淄博邦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4.00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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