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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杨洪鹏先生的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杨洪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洪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杨洪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杨洪鹏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杨洪鹏先生的辞任申请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完成任职资格审查后,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杨洪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洪鹏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洪鹏,男,生于1975年6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4年7月至2012年5月,历任新华通讯社技术局高级工程师、副处长;2012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三六零集团高级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201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杨洪鹏先生持有公司10,204股股份,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5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文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2、3、1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4、5、6、7、8、9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迪、章懿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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