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2人,董事周泽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秘书车亚平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林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江建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周维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熊浩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连泽俭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董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沈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赵一桦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其他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日、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一是职工监事胡月女士、马云麟先生自监事会正式取消之日即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不再担任职工监事;二是选举尹明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公司完成了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成功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含职工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大势谋全局,实干奋进、向难求成,坚持战略引领、统筹业务开展、优化公司治理、强化改革创新,切实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治理核心作用,在夯实公司配售电基本盘的同时,培育和打造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盈利能力的综合能源新业务,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为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谢俊先生自2022年11月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以来,带领公司及全体员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凝聚各方改革发展共识,科学引领公司战略布局,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力推动了公司质量提升和经营发展。公司及董事会向谢俊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源伟、邢恩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职工董事简历如下:
尹明鑫,男,汉族,1982年12月生,200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三峡水利纪委委员、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5-07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取消监事会,全体五名监事正式卸任职务,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设置相应取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监事会主席张娜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监事会全体监事在监督公司运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监事会主席张娜女士以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为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5-07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5年12月11日发出。2025年12月18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4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峰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相关股东推荐,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需要,会议一致同意推选林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相关股东推荐,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需要,会议一致同意推选江建峰先生、周维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实际,会议决定对《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际,会议决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际,会议决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际,会议决定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由林峰先生、江建峰先生、周维伟先生、董显先生、沈希先生、赵风云女士、王一平先生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其中,林峰任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由熊浩先生、连泽俭先生、王本哲先生、何永红先生、曾志远先生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王本哲任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由林峰先生、何永红先生、王一平先生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何永红任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由赵一桦女士、王本哲先生、何永红先生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何永红任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延长原<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有效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授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如需继续授权,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以下简称“原授权方案”)已于2025年12月18日到期,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会议同意延长原授权方案有效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容,会议决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制定<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公司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履职,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制定《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推荐,并经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由董事长林峰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江建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经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由董事长林峰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何华祥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四、十五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人选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本次相关人选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次人选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周泽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周泽勇先生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以来,带领经营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积极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在稳固公司配售电业务“基本盘”、拓展综合能源市场化业务“新空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周泽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林峰,男,197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处副处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处处长、违规追责处处长,法律合规部(企业管理部)副主任,法律合规与企业管理部副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峰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江建峰,男,197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建峰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周维伟,男,1978 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曾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财务资产处(审计处)处长,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维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何华祥,男,197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重庆三峡绿动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纪委书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华祥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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