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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俞惠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俞惠兰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俞惠兰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俞惠兰女士,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浙江大学阳光营养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林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弘成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中控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5月至今,历任中控技术党工委干事、党群事务经理、党委委员、妇联副主席和女职委主任。2021年4月至2025年9月,任中控技术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俞惠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3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晶鑫先生、陆伟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孙华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杨振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振华先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工作,具备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鉴于杨振华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将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承诺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待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后,聘任正式生效。聘任正式生效前,董事会指定董事长、总裁CUI SHAN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获得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并获得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余晶鑫先生、陆伟民先生、孙华丰先生、杨振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情况

  结合工作调整需要,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进行了调整,房永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房永生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房永生先生仍在公司继续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

  房永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房永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房永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16,8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27%。房永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董事会秘书代行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6667525

  传真:0571-81118603

  电子邮箱:ir@supco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余晶鑫先生,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通信工程专业,2008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2008年至2019年,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算法工程师、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至2024年,历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公司CHO等职务;2024年至今,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裁、公司总裁助理、公司CHO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晶鑫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伟民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1993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20年8月,历任横新软件工程(无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部门经理、PMO总监;2020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点项目工程部部长;2024年1月至今,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伟民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9,050股,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华丰先生,1983年11月出生,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尼泊尔代表处CFO、华为国际(新加坡)CFO,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华丰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振华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毕业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金融与投资专业。历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做市部投资经理,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科技组组长、光伏组组长、基金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振华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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