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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钱明颖女士持有公司16,958,3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38%,钱明颖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沈良先生持有公司4,061,8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61%,两人合计持有公司21,020,1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9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5年8月11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钱明颖女士及沈良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9957%的股份,即4,741,811股。

  2025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在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沈良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91%。本次权益变动后,钱明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沈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1,020,165股减少至20,325,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3.28%减少至12.84%,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

  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在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沈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73,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66%。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钱明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沈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0,325,165股减少至18,351,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2.84%减少至11.59%,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

  近日,公司收到钱明颖女士和沈良先生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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