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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8

  

  公司股东广州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清算事宜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股东广州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金塑”)决定注销清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7,013,101股(占公司总股本为1.50%)非交易过户至广州铠鲲企业管理中心和汕头市海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名下。

  公司近日收到广州金塑的通知,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登记至广州铠鲲企业管理中心和汕头市海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名下,并已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明细

  

  注:公司正在实施回购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4,236,100股,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因此上表以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未剔除回购股份)计算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相关方持股比例将变动为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计算的持股比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非交易过户已完成,汕头市海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邓海雄先生100%持股,与邓海雄先生是一致行动人,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数由554,151,058股下降至530,752,963股,占比由22.38%下降至21.44%,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黄孝杰先生及其100%持股的广州铠鲲企业管理中心,与控股股东荆江实业及邓海雄先生不存在表决权委托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广州铠鲲企业管理中心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在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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