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本次增持人员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陈丽洁女士,董事、副总经理金逸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江山先生,副总经理王梓臣先生,财务总监应阳峰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
公司近日收到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副董事长陈丽洁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董事、副总经理金逸中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江山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副总经理王梓臣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财务总监应阳峰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锁定期: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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