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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顾宇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顾宇倩女士简历

  顾宇倩,1983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担任微创器械人力资源主管;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担任微创器械电生理业务线人力资源经理;2014年10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人事行政部资深经理兼总经理办主任;2016年6月至2025年11月,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人事行政部总监兼总经理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宇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计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顾哲毅先生、YIYONG SUN(孙毅勇)先生、蒋磊先生、朱晓明先生、张怡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东先生、李亦争先生、丁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顾宇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以上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顾宇倩女士任期三年,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 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顾哲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YIYONG SUN(孙毅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朱郁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陈艳女士、沈刘娉女士、陈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聘任财务副总经理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秘书朱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YIYONG SUN(孙毅勇)先生、朱郁女士、陈艳女士、沈刘娉女士、陈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艺珊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林艺珊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0969600-53608

  传真:021-20903925

  电子邮箱:investors@everpac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588弄1-28号第28幢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刘荻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栾依峥先生、杨健先生、宋成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以上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YIYONG SUN(孙毅勇)

  YIYONG SUN(孙毅勇)先生,1972年生,美国国籍,有中国永久居留权。2002年12月毕业于美国田纳西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10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11月至2007年10月,担任美国西门子研究院研究员;2007年10月至2010年7月,先后担任微创器械电生理业务条线资深总监、资深副总裁;2019年6月3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YIYONG SUN(孙毅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朱郁

  朱郁女士,1974年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1年12月,担任交通银行淄博分行内核员;2002年1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微创器械商务会计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微创器械电生理业务线财务资深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资深经理、财务总监,现任财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陈艳

  陈艳女士,1982年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3月毕业于东华大学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4月至2014年9月,担任微创器械电生理业务条线工艺生产主管;201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经理、研发资深经理、供应链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沈刘娉

  沈刘娉女士,1982年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6月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5月至2009年7月,担任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软件测试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14年9月,先后担任微创器械电生理业务条线软件测试工程师、软件测试主管、设备品质经理;2014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设备品质经理、设备研发经理、设备研发资深经理、设备研发总监、设备研发高级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刘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陈利

  陈利女士,1977年生,女,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0年至2005年,担任首都儿科研究所医师;2005年至2008年,担任赛诺菲安万特公司药品销售;2008年至2023年5月,先后担任美敦力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全国销售总监。2023年9月至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艺珊女士,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艺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天雄路588弄23号楼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顾哲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郁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艳女士、沈刘娉女士、陈利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议案2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千律师、喻坤坤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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