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星期三)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75,361,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8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2,612,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88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2,748,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2人,代表股份7,261,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4,512,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2,748,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7%。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表决结果

  1.议案1.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83,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2%;反对2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3%;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3,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24%;反对2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6%;弃权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议案2.00: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45%;反对2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2%;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2,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45%;反对2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2%;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议案3.00: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6,97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95%;反对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2%;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7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95%;反对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2%;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议案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079,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6%;反对2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4%;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79,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46%;反对2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00%;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征、刘皑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45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当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8日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简称冀东装备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当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7)。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司国强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了资格审查,符合拟任董事条件。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司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4)。

  司国强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司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司国强先生当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后,吴建雷先生不再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职责。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4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焦留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计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变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召集人:张俊民,委员:张俊民、邹积玉、司国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焦留军、李洪波、张建锋、司国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7)

  (三)审议通过《关于河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河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48)

  三、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4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是补充披露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共计363.84万元的关联交易和对“2024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元,公司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所作的补充披露。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4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5-43)。根据河北证监局相关监管要求,现将公司与盾石机械的关联交易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陆

  注册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大庆道1号

  注册资本:2551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45440270K

  经营范围:水泥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水泥机械设备、普通机械设备(许可项目除外)、电子产品的维修、调试;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大型货物装卸;大型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盾石机械资产总额为80994.56万元,净资产-1933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盾石机械资产总额为83690.37万元,净资产-1933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盾石机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的子公司,盾石机械的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关于2024年与关联方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共计363.84万元的关联交易的补充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双方协商,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与盾石机械就以往年度签署的设备供货合同违约交货签订协议书,对盾石机械违约扣款共计363.8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收回。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先生、李洪波先生、张建锋先生、司国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2025年12月19日,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与盾石机械就以往年度签署的设备供货合同,因盾石机械违约交货,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书,对盾石机械违约扣款共计363.84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以往年度签署的设备供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公司与盾石机械就以往年度签署的设备供货合同违约交货签订协议书,对盾石机械违约扣款共计363.84万元。协议为设备供货合同最终处理方案,卖方盾石机械向买方冀东装备支付上述款项后,双方就设备供货合同再无其它纠纷。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则以及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等相关措施进行的补充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2024年年报补充披露

  2024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元,公司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公司补充披露如下:

  在2024年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的第十三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4关联交易情况中,增加(5)其他关联交易,并披露如下内容:2024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因其违约扣款等原因取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元。

  就前述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其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本次关联交易的协议

  4.关联交易概述表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48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焦留军、李洪波、刘福生、陈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收悉。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传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现场检查情况,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12月,公司与关联方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石机械)签署扣款协议共计363.84万元,公司未就该关联交易披露临时报告。2024年度,公司从关联方盾石机械取得营业外收入552.76万元,公司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

  整改措施及说明:

  1.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2月25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47),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2.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的职责及管理流程。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3.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员工开展关联交易管理专题培训,对关联交易中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规的法律责任等进行系统化培训,切实增强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

  4.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复核工作,加强对定期报告等公告在撰写、编审、审核、监督及实际履行信息披露时的流程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责任部室:董事会秘书室、财务资金部

  整改期限:已完成整改,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问题2:董事对涉及自身的薪酬议案未回避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薪酬,存在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的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及说明:

  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相关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问题中的议案,相关董事虽未回避表决,但不影响表决结果。今后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规定,相关董事回避表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将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加强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管理工作。对应回避表决的议案,按照规定落实回避表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室:董事会秘书室

  整改期限:持续规范执行,长期有效。

  二、整改总结

  此次河北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针对《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将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的学习,提高其责任意识、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5-4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和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

  近日,公司收到德勤华永出具的《关于变更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陈文龙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陈文龙先生工作调整,德勤华永指派徐振先生接替陈文龙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振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自2005年加?德勤华永,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徐振先生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或执行质量控制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振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德勤华永出具的《关于变更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