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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3月底。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0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投项目“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的收益,在染整加工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5,500吨涤纶/涤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调整为5,500吨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同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经上述调整后,当前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表中“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或利息所得。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共计483.75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前次延期的具体原因

  2024年,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投项目收益,在染整加工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5,500吨涤纶/涤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调整为5,500吨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此次产品结构调整后的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生产车间为染整第四车间,为达到工业厂房建筑要求,公司需对染整第四车间进行改建,基于此,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2、本次延期的具体原因

  染整第四车间在具体改建实施过程中,受部分客观因素影响,基建工程的实际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整体工期延后约一至两个月,于2025年11月完成建设。由于项目建设各环节衔接紧密,车间基建是后续设备安装与调试的必要前提,基建阶段的延期已对项目后续关键节点产生连锁影响,主要表现为设备进场安装与系统调试等环节的顺延,目前该车间正在进行染色机、定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为确保项目最终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避免因强行赶工可能引发的质量与安全隐患,公司在综合评估后,决定对项目整体建设节奏进行科学、有序的调整。调整后,预计该募投项目将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目标。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推动募投项目的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施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质性推进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底。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为8,000.00万元人民币。

  (三)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购买的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4953号期限为180天。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22.77%,是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刻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当前经营实际与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注主业经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与资产质量

  公司专注于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主要服务为染整受托加工。

  公司始终把“创新、优质、诚信、服务”作为企业宗旨,多年来在产品研发和技术研发上大力投入。公司的研发团队、研发设备覆盖全产业链,拥有较强的产品设计、打样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产品方案设计,在产业链各个环节联合研发,确保产品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外部合作,提升研发实力。公司建立了终端客户反馈机制,积极收集客户需求和反馈信息。公司在涤纶面料、无缝成衣产品开发过程中,与知名品牌服装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利用与产业链后端客户合作的机会,及时反馈终端客户需求,并将研发推导至产业链前端进行联动研发,增强了研发有效性。公司的研发团队还紧跟市场趋势,适时推出功能性面料产品,实现了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科技含量上的稳步提升,研发设计能力赢得了众多品牌客户的认可,新产品得到广泛应用,加强了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共赢关系。

  在今后的发展中,公司将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主体,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与产业链完善。同时,紧贴市场需求,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开发国际市场,审慎评估围绕主业的产业链延伸与整合机会,优化资产结构与产业布局,致力于为股东创造更稳健的长期回报。

  二、完善回报机制,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安全感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回报股东,切实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自2023年3月上市以来,公司每年以稳健的现金分红方案回馈股东,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均高于30%。

  未来,公司将维护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统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持续稳定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的关系,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强化创新驱动,以技术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

  公司坚持以创新为发展动力,专注于纺织、无缝针织、染整技术的深度开发和应用。公司拥有独立的技术团队,技术开发的范畴不仅参与到下游服装生产厂商、服装品牌商的新产品设计开发中,还通过产业链延伸拓展至上游纤维的生产开发过程中,基本建立了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体系。目前,公司在涤纶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无缝成衣生产等各环节均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同时,在多年的纺织生产过程中,公司培育了大批技术娴熟的职工,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技术成熟,生产工艺稳定,能够有效提升纺织产品的质量,满足客户对于高质量产品的需求。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3%,并持续引进先进设备,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并适度增加研发投入,聚焦差别化、功能性、绿色环保纤维及面料的研发与生产,加快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进程。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的新质生产力。

  四、提升透明度,构建多渠道、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致力于加强信披文件的易读性、有效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及透明度,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箱、传真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与形式,提升沟通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多渠道高效传递公司价值信息。

  五、夯实治理根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始终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置于治理核心。为此,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为核心的规范治理结构,通过持续的制度优化与流程管控,构建了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的治理体系。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取消了监事会设置,完成了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交接,进一步优化了治理结构,提升了决策与监督效率。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建设和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并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最新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公司深刻理解“关键少数”在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始终致力于构建一套权责清晰、激励相容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公司通过完善组织架构和健全规章制度,持续明确并压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履职责任;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法律法规、会议精神、典型案例等信息,不断强化其规范意识与法律责任感,确保其决策和行为始终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保持一致。

  在有效约束的基础上,公司专注于建立科学完善的激励体系。目前公司已实行与绩效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并计划进一步优化,推动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及市值表现等核心指标更紧密地联动。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治理体系建设与内部管控机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高管参与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各种专项培训活动,及时传递最新监管政策与典型案例,助力关键岗位人员专业能力与合规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保障公司健康、稳定、规范发展。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投资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9,0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07.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49,992.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3年3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开设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专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公司已与国信证券及开户行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注:已注销账户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2023-018)。

  (二)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鉴于公司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账户余额均为零,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和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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