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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度,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的子公司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投资”)、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物业”)、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惠人力”)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路”)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690万元。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前述关联交易已经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公司董事庄存伟为藏建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白珍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对议案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藏建集团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均为藏建集团,交易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内容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灏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4MA6TCMD96M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藏建投资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原矿业办公楼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藏建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建材、文化、旅游、健康、科技、信息产业的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开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矿产品(不含危化品和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和建材产品销售(不含钢材木材);现代物业管理(不含保安业务);农牧产品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藏建投资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藏建投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藏建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维本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6.185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07352D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争物业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管理”)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3日

  高争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百货、建材销售;土地租赁;房产中介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不含爆破作业);家政服务;水电安装维护;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高争物业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藏建管理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高争物业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高争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恩福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DHC24W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天惠人力100%股份的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西藏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A区16号

  成立日期:2019年4月8日

  天惠人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派遣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房屋拆迁服务;财务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承接档案服务外包;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天惠人力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的孙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天惠人力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天惠人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顿珠朗加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36,246.442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0511C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藏建集团持有西藏天路23.52%股份,西藏天路为藏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14号

  成立日期:1999年3月29日

  西藏天路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交通设施维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天路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天路股份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西藏天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藏建投资

  1.标的资产概况。

  租赁房产位于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账面值如下:

  单位:万元

  

  注:此数据为办公楼及公司周转房整体数据,藏建投资只租赁其中1层。

  2.租赁资产为固定资产,已进行抵押贷款(2019年6月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将科研楼抵押贷款用于修建703仓库搬迁项目和昌都办公楼建设),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高争物业

  1.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及周转房物业管理。

  物业类型:办公区、生活区物业。

  坐落位置: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物业面积:16,668平方米

  2.主要委托管理事项

  客户服务:为高争民爆科研楼场地提供保洁服务、收发快递、邮件、会议服务等;

  秩序维护:提供公共区域的日常保安巡逻、车辆指挥停放管理、消防及监控管理工作;物业服务区内的绿化养护,物业服务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以及维护;

  工程维修:负责公共区域内所有灯具、开关、插座以及排水等的零星修缮(不含整体亮化工程)。

  电梯的维护保养:高争物业经公司同意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争民爆科研楼及职工周转房内电梯的维修保养业务转包给具有特种设备专业资质的维保单位,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必须继续履行日常运行保养及安全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巡视及外包单位的管理;

  代收高争民爆的水电费,建立收费台账,每月20日前向高争民爆提供收支报表及代收款事项;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三)天惠人力

  天惠人力根据高争民爆控股子公司生产工作需要,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完成所需岗位的生产任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有关交易均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藏建投资

  公司将办公楼部分办公室出租给藏建投资,租赁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二)高争物业

  高争物业给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三)天惠人力

  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爆破”)拟与天惠人力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天惠人力根据高争爆破用工要求,向高争爆破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从事相关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

  1.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自派驻之日起,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由此相关的社会保险等由天惠人力支付);

  (2)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费用,自派驻之日起,由天惠人力负责缴纳天惠人力劳务派遣人员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其缴纳的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费用在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的服务费中扣除;

  (3)劳务管理服务费用;

  2.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依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中规定的标准确定。

  (2)劳务派遣人员自派驻高争爆破之日起,由天惠人力负责缴纳天惠人力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的工作,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的服务费中扣除。

  (3)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标准:

  试用期满3个月后,由劳务人员本人申请对其工作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所从事的岗位给予调薪,不通过的人员退回天惠人力。

  (4)劳务派遣职工执行派遣服务费用=应发工资总额+管理费,应发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基础奖金+考核奖金(绩效),其中基础工资及基础奖金根据出勤情况进行发放,同时,将应发工资总额的20%作为考核奖金,采取月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发放。

  (5)应发工资总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费含相关社保及天惠人力管理服务费用,考核鉴定由高争爆破组织进行,并提供给天惠人力复印件,作为备案。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以双方确认的《用人申请》花名册中的人数为准。

  (6)以上劳务派遣人员所在项目免费提供就餐的,从派遣服务费用中扣除伙食费500元,由所在项目出示相关情况说明。

  3.结算时间和方式:

  高争爆破应在用工当月 28 日前(若遇节假日,可往后顺延7个工作日)将前月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转入天惠人力指定的银行账户。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应由天惠人力在每月 30 日前发放,发放后,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表(附劳务派遣人员签字及手印)送到高争爆破财务留存。

  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相关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后,并同时提供各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向高争爆破提供名目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增值税发票。

  (四)西藏天路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原则,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694.15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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