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5年12月23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关于增加贵州省贵文文化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文基金”)协商一致,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新增贵文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备注:

  1.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目标日期到达后即2041年1月1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泰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式基金规则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3年的,在转型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3年持有期限制。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2. 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封闭期为3个月,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三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止的期间。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计5个工作日;下一个封闭期自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三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止的期间。

  3.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

  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www.gwcaifu.com

  2.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