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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长运”)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申请1.56亿元的最高额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授信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借款本金额度为1.2亿元。公司就该笔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5-04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概述

  担保事项一: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长运”)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申请1.56亿元的最高额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授信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借款本金额度为1.2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运业”)、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蓬溪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溪运业”)、四川富临运业集团射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运业”)、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运业”)就该笔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股权质押和资产抵押担保。

  担保事项二: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租赁”)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申请2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兆益科技”)为前述借款提供200万元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情况

  1.担保事项一:本次1.56亿元的最高额授信事项,涉及公司以及4家全资子公司对富临长运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对富临长运提供担保: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相关股权质押担保。该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家全资子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担保:遂宁运业、蓬溪运业、射洪运业、北川运业4家全资子公司的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该担保事项,同意为富临长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相关资产抵押担保。该担保事项在相关子公司股东会审批权限内且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担保事项二:兆益科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为富临租赁提供200万元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在兆益科技股东会审批权限内且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对象1: 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9月12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29栋

  法定代表人:蒲俊宇

  注册资本:16,004.0879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日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棋牌室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代驾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99.9699%,李科持股 0.0130%,陈飞持股 0.0107%,冯大刚持股 0.0042%,余波持股 0.0022%。

  与公司存在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信用评级:无外部信用评级

  富临长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被担保对象2: 四川富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29栋4层

  法定代表人:李新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信用评级:无外部信用评级

  富临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表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11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相关股权质押和资产抵押担保,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对应主合同为《最高额授信合同》《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主体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保证人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3:四川富临运业集团射洪有限公司

  保证人4: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

  保证人5: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蓬溪运输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担保范围包括被担保人在主合同《最高额授信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实际形成的不超过1.2亿元的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1)合同签署主体

  出质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2)质押权利

  本次质押公司持有的射洪运业100%股权、蓬溪运业100%股权、遂宁运业100%股权、北川运业100%股权、富临长运99.9699%股权,合计账面价值23,228.07万元。

  除本次质押情况外,不存在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质押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质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被担保人在主合同《最高额授信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实际形成的不超过1.2亿元借款本金及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4)主合同履行期限为12个月。《最高额授信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为12个月。

  3.最高额抵押合同

  (1)合同签署主体

  抵押权人(主合同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抵押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射洪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富临运业交通有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蓬溪运输有限公司、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拟分别与抵押权人签署抵押合同)。

  (2)抵押物:抵押物均为房产,评估值合计20,089.05万元,具体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抵押物清单

  单位:万元

  

  富临长运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实质为续贷业务。除本次抵押及上述已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情况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3)抵押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被担保人在主合同《最高额授信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实际形成的一系列债务,最高额为1.56亿元。

  (4)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二)担保事项二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兆益科技为富临租赁提供200万元本金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拟签署的《保证合同》对应主合同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 合同签署主体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保证人:成都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范围:包括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富临长运经营稳健,资产、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富临长运的其他少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足1%且未参与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本次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未设置反担保具有合理性。本次担保有利于富临长运的长远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360万元(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7,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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