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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82人,代表股份748,184,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2.865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2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748,156,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2.863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64,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41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20%;参加网络投票的1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36,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39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35,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0%;反对6,048,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4%;弃权1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05%;反对6,048,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152%;弃权1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3%。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29,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6,04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3%;弃权1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822%;反对6,04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99%;弃权1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8%。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2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6,04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3%;弃权1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57%;反对6,04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99%;弃权1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34%。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2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6,04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3%;弃权1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57%;反对6,04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99%;弃权1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徐明、李鲲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9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25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其中:刘朝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新增“科技创新”职能,修订后议事规则更名为《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制度更名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关于制定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名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科技创新)委员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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