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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人数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3人)。会议由董事长罗世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万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2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5日,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已使用9.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注2: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普通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资金未包含在内。

  注3: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罗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罗登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前述职务辞任后,罗登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秘书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万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前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罗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罗登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前述职务辞任后,罗登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罗登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辞职后,罗登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秘书职务,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将继续履行。

  公司及董事会对罗登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健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障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万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健,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李健先生于2004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上海友升铝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友升有限”)生产部班长;2010年10月至 2017年10月任友升有限生产部主管;2017年10月至2020年8月任友升有限生产运营部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生产运营部经理;2020年8月至2025年12月25日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418        证券简称:友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2000号上海虹桥西郊假日酒店3楼A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世兵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施红惠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起人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4.0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旭峰、严雪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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