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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1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2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1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271.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3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0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以及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格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2020年1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结余资金0.75万元(利息扣减手续费等)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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