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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的 督促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提交的《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赔偿等问题的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督促函》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关联方交易亏损未赔偿、存货损失风险等问题发表如下督促函:

  一、关于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立即还款的督促

  根据公司2024年5月20日签署的《解除协议》,甲方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乙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就《味精代工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乙方自受甲方委托生产味精以来,因管理不善导致原辅材料超标耗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造成甲方损失约人民币6,724.68万元。双方确认,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及杨振先生承诺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筹措资金,支付甲方上述损失赔偿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但截至本督促函出具之日,该款项尚未收回。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多次在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督促公司管理层尽快追回上述损失赔偿款,并且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多次要求杨振先生催收。在此,本人再次督促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资金的及时归还,以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对公司存放于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存货管理问题的督促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乙方仓库中的味精及原辅料、低值易耗品账面余额合计5,611.43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64.76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093.02万元。

  在此,本人再次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确保存货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并尽快解决存货的产权归属问题。公司应定期盘查存货,确保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三家公司(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8月23日开始多次对公司存放在乙方厂区的部分原辅材料进行拍卖,截至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出具日,已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强制拍卖的原材料合计2,677.91万元。在法院查封期间,公司对上述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全部库存资产丧失了控制权及处置权。

  本人督促公司考虑采取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或仲裁,以追回公司资产,保护公司利益。

  三、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升内控水平的督促

  公司2024年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公司在2025年修订并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如: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总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强调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对内部控制体系继续进行完善并有效执行,强化内部审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层和员工的内控意识,确保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合规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持续关注上述问题的解决进展。本人坚信,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关联方交易,公司能够提升治理水平,增强市场信心,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的《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督促函》的相关要求。同时,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并结合有关事项的进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签发的《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赔偿等问题的督促函》。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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