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查封及冻结。现将本次冻结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主要原因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2025)苏1003执保6074号《保全结果告知书》,获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基本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4,753万元。该冻结事项系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科创基金”)以“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及还款协议纠纷”为案由,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名下工行6823账户、中科高邮中行2563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有关冻结账户的法律文书。
2、公司一般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2025)京0108民初105542号《民事裁定书》,秦某伟以“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公司名下价值1,228.53万元财产,冻结了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228.53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被冻结账户为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及一般银行账户,前述账户构成公司的主要账户,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资金内部划转及经营管理等造成了较大影响,上述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款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新增冻结资金5,981.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6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611.77%。
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积极与扬州科创基金及相关方保持积极沟通,妥善解决相关诉讼事项及达成和解,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风险提示
1、根据《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1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措施(“*ST”)。同时,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16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仍未达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保全结果告知书》;
2、《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9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本案被告。
3.涉案金额:1,228.5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件,案号为(2025)京0108民初105542号。秦某伟以“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股票回购款本金及利息,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海淀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公司名下价值1,228.53万元的财产。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秦某伟
被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处工作人员,被告为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与被告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权激励协议书》。双方签订协议后,原告向被告支付1,133万元和61.80万元分别认购550万股和30万股限制性股票,被告办理了股票授予登记。经查询被告公开的2023年财报和2024年财报可见,双方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书中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不成就,故被告应依约回购其授予原告的限制性股票580万股并支付相应利息,原告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回购原告名下限制性股票580万股并向原告支付股票回购款1,194.80万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回购利息(以1,133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2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5%计算;以61.8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9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5%计算;暂时算至2025年10月31日为33.73万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合计1,228.53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诉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
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松科技”)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6996号。
近日,中科高邮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苏0214民初7027号《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购销合同书》的效力认定与其他案件存在关联性,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2.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中科高邮及实际控制人诉讼案件进展
2025年12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科创基金”),扬州科创基金以“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及还款协议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公司及实控人陈继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邗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科高邮支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罚息等,公司及实控人陈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邗江法院电子送达的(2025)苏1003执保6074号《保全结果告知书》,扬州科创基金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立案标的额为4,753万元,邗江法院冻结了公司名下工行6823账户、中科高邮中行2563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收到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五、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对公司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影响以人民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风险提示
1、根据《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措施(“*ST”)。同时,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16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仍未达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传票》、《民事起诉状》、《保全告知书》;
2.《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9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云网”,股票代码仍为00230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3、股票代码仍为“002306”;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2月31日;
5、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1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措施(“*ST”)。同时,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16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公司将与银行金融机构、人民法院及相关原告保持积极沟通,充分了解相关案情,委托专业律师应对相关诉讼、冻结事宜,同时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现状、资金储备及后续业务安排,争取就相关款项与原告达成和解,妥善解决相关涉诉事宜,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仍未达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3689398
电子邮件:zkywbgs@s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9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云网”,股票代码仍为00230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3、股票代码仍为“002306”;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2月31日;
5、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1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措施(“*ST”)。同时,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16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公司将与银行金融机构、人民法院及相关原告保持积极沟通,充分了解相关案情,委托专业律师应对相关诉讼、冻结事宜,同时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现状、资金储备及后续业务安排,争取就相关款项与原告达成和解,妥善解决相关涉诉事宜,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仍未达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3689398
电子邮件:zkywbgs@s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9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赠与现金资产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臻禧”)决定向公司及子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1亿元,同时豁免对公司及子公司所提供借款形成的债务5,000万元,上述现金赠与、债务豁免合计金额为1.5亿元,将作为上海臻禧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资本金(资本公积)投入。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关联方现金赠与、豁免债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上海臻禧赠与的人民币1亿元资金。前述现金赠与不附有任何前提条件,公司及其子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无需就前述现金赠与支付任何对价,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履行任何义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受赠现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三、备查文件
1.银行转账回单等。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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