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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

  至202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3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手续”字样,信函应于2026年1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证券部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余丽

  联系电话:0769-82716188-8234

  电子邮箱:info@optmv.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邮政编码:523860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5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

  ● 新项目投资金额:53,306.18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4,424.51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其中原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23,441.14万元、已终止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983.37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预期建设周期5年(2026年至2031年),将在项目建成后期陆续投产并达到设计产能。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总体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注1: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预计14,270.5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2025年7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司将“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预计3,211.8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华东机器产业园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预计20,226.9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44,424.51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其中原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23,441.14万元、已终止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983.37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28.92%。新项目总投资额为53,306.18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为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的发改、环保等相关审批及备案手续正在准备中。由于新项目建设的紧迫性,新项目场地拟采用先租赁,后土建搬迁的形式;

  注3:“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7月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0,983.37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按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在未来开展新的项目投资或者追加现有项目投资。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983.37万元,全部投入至新项目“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机器视觉领域为主攻方向,计划建成一个国内领先的机器视觉科研平台,努力打造机器视觉行业研发能力领先的科研基地。原项目主要是针对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原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入资金30,940.9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为30,431.02万元,剩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截至2025年11月30日,原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与募投项目研发内容相关的新招聘的研发人员工资福利费、与募投项目研发内容相关的研发过程中使用的研发材料、与募投项目研发内容相关的专利费、检测费、咨询费等,以及部分软硬件设备投资。募集资金未投入资金主要为研发中心场地的土建及装修、部分设备及软件的购置等费用。

  2.截至2025年11月30日,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注1:以上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注2:募集资金未投入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不包括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以及极少部分项目待支付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实际结余为准。

  目前,原项目基于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开展,研发项目通过现有实验场地、软硬件设备及下游客户现场应用推进。除募集资金投入外,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分别为19,102.18万元、20,224.50万元、21,695.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74%、21.43%、23.81%,保证了公司研发项目的持续稳定推进。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难以按原计划投入

  原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新星工业园兴发路西侧”,毗邻公司东莞总部。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对外出租中,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地方管理部门与承租方就搬迁拆除和安置等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地块尚未满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出让的要求。基于上述原因,该地块推向市场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招拍挂手续的时间暂时无法确定,原项目实施进度阻滞,难以按原计划投入。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技术研发方向明确,研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将依托现有场地及软硬件设施,持续推进研发工作,待未来研发用地落实后,将持续有序推进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2.新项目产品线扩展需求明确

  受益于下游行业景气度提升以及工业AI等新技术发展落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06%。基于机器视觉行业未来前景展望以及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希望将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的产能进行扩充。详见本公告之“三、(三)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三)其他已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新项目总投资额为53,306.18万元。鉴于原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23,441.14万元,占新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为43.97%,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同时将已终止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983.37万元用于新项目投资。

  根据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在项目终止后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后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开展新的投资项目或者追加正在开展的其他募投项目投资。

  三、 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机器视觉智能制造扩产项目

  2.实施主体: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金额:53,306.18万元

  4.拟使用募集资金:44,424.51万元

  5.项目建设期:5年

  6.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7.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机器视觉智能制造生产线,生产光源、控制器、镜头、相机、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

  (二)新项目投资计划

  新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3,306.1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4,424.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1)突破产能供给瓶颈,夯实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以“打造世界一流视觉企业”为目标,深耕机器视觉领域近二十年,已构建覆盖视觉算法库、智能视觉平台、工业AI、光源、光源控制器、工业镜头、工业相机、智能读码器等核心软硬件的完整产品矩阵,形成国内最全面的机器视觉核心产品布局。其中,光源产品获评“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镜头、相机等产品通过技术迭代适配多元检测场景,读码器动态识别性能处于行业前列,已通过批量应用验证产品竞争力。

  当前下游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加速,3C电子、锂电、半导体、汽车等核心应用领域对机器视觉产品的需求持续扩容,预计至2028年我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超过385亿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但现有产能规模已难以充分匹配市场增量,成为制约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的关键因素。新项目聚焦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核心产品的产能扩充,将有效打破供给限制,进一步巩固在核心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同时借助规模效应优化生产成本结构,强化盈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升级智能化装备水平,巩固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

  随着公司产品向高精度、模块化、智能化迭代,且3C电子、锂电、半导体等下游行业对产品一致性、交付效率的要求也在持续提升,现有生产装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工序协同性有待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匹配规模化生产与高端化发展需求。

  新项目的建设实施,将推进生产装备的升级,可实现核心工序从传统作业向自动化转型,通过SMT高精产线、自动插件机等设备优化当前生产效率与品质管控水平,匹配业务增长的规模化交付需求;以3DX-RAY完成检测环节的精度升级,保障镜头、相机等核心产品性能稳定并支撑创新产品落地;同时依托设备智能化构建数字化生产体系,实时采集分析生产数据,适配“视觉+传感+运动+AI”产品矩阵的协同生产需求,从根本上提升规模化生产下的品质管控与交付能力,是公司夯实生产端能力、支撑产品迭代与市场扩张、巩固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

  (3)优化生产空间布局,夯实长远发展基础

  在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扩张、产品矩阵持续丰富的发展进程中,生产场地的适配性成为支撑业务持续推进的重要基础。当前公司自有厂房面积有限,生产空间拥挤问题突出,部分生产及仓储场地依赖外租,现有场地条件已难以适配业务发展需求。一方面,自有厂房空间受限导致生产设备排布紧凑、作业区域重叠,不仅制约了产能提升,还增加了生产流程中的协同成本;另一方面,外租厂房缺乏针对性的生产工艺流程设计,无法实现生产、仓储、研发等环节的科学衔接,管理难度和运营成本较高,难以满足公司对生产效率与品质管控的精细化要求。

  随着公司产品矩阵持续丰富、产能需求稳步增长,以及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快,现有场地的空间瓶颈和布局缺陷已成为制约业务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新项目通过自建标准化生产厂房,能够从根本上破解空间制约:一是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科学规划,实现各生产环节的合理分区与高效衔接,优化生产布局;二是充足的自有空间可满足新增产能部署与设备升级需求,为规模化生产提供保障。新项目自建厂房是公司破解发展瓶颈、优化生产体系的关键举措,将为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支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可行性分析

  (1)新项目受国家产业政策强力支持

  新项目聚焦的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机器视觉核心产品,是智能制造的关键基础零部件,与国家多项战略政策导向高度契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要求 “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全链条推动…… 高端仪器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十五五规划为项目产品的技术研发、扩产建设及场景落地提供了清晰指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政策,从技术创新、应用落地、产业升级等维度构建全方位支持体系。新项目涉及的机器视觉核心产品,作为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的“感知核心”,其扩产建设既响应了国产化替代的政策导向,又满足了制造业向高效、智能转型对高精度视觉硬件的迫切需求,在产品定位、技术研发、场景落地等维度与国家政策深度契合,具备充分的政策可行性。

  (2)公司拥有深厚的技术积淀与研发实力

  作为国内机器视觉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长期深耕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技术研发,以工业AI算法、传统视觉算法、光源控制和光学成像等关键技术为核心,构建了覆盖“硬件+软件+算法”的全链条技术体系,在光源技术、镜头光学设计、相机成像处理、智能读码算法等领域积累了大量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发明专利148项、实用新型专利643项、外观设计专利60项、软件著作权142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全面覆盖产品各关键技术领域。深厚的技术积淀获得行业与权威机构双重认可,公司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荣誉,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奥普特机器视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东莞市机器视觉重点实验室”等多个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斩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多项省级奖项,入选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

  依托完善的技术转化体系,公司实现从基础研究到行业应用的快速落地。光源产品线具备颜色切换功能的光纤光源、多分区编码光源等创新形态,可提供灵活照明方案并精准适配多样检测场景;镜头产品线覆盖中小视野高精度检测需求,光谱应用范围可适配从可见光到短波红外的应用场景;相机产品线通过硬件迭代与功能升级,具备超频采集、动态降噪等核心优势,部分产品集成FPGA边缘计算技术提升检测效率;智能读码器依托FPGA+ISP协同设计,动态读码速度与复杂场景适应性处于行业前列。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与持续迭代能力,既保障了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与性能稳定性,又为项目产品后续升级提供坚实支撑,筑牢技术根基。

  (3)公司拥有广泛且稳固的客户资源

  公司深耕机器视觉领域近二十年,凭借技术领先的产品、稳定可靠的品质及高效的服务响应,积累了覆盖全球的广泛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服务全球超1.5万家客户,客户群体遍布3C电子、锂电、汽车、半导体、光伏等多个高增长行业,既包括行业龙头企业,也涵盖大量中小规模客户,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客户结构,有效分散单一行业波动风险。

  依托全系列核心产品与场景化解决方案,公司在各核心细分行业的客户合作持续深化。3C电子行业中,工业AI技术规模化落地带动视觉检测需求提升,公司凭借技术积累与快速响应能力巩固头部地位;锂电行业稳步复苏背景下,公司深化头部客户合作并拓展海外项目,业务覆盖多元电池领域,推动业务结构多元化;半导体与汽车行业受益于国产替代趋势,下游产能扩张与工艺升级带动需求释放,公司在两大领域的合作深度与广度持续提升。

  销售模式上,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策略,直销模式保障与大客户的深度绑定,经销渠道快速覆盖中小客户需求,进一步拓宽市场触达范围。稳固的客户基础为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订单保障,助力项目产能快速消化。

  (四)新项目的经济效益

  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53,306.18万元,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核心产品的销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项目预期建设周期5年(2026年至2031年),将在项目建成后期陆续投产并达到设计产能。

  四、 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培育、推动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风险提示

  1.新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下游客户扩产或公司客户拓展不达预期、技术迭代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新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对新项目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2.新项目实施手续取得的风险

  (1)土地获取情况

  公司计划取得广东省东莞市地块以实施新项目,具体地点以东莞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为准。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就具体地块位置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达成书面约定。公司将在具体地块确认并挂牌出让完成后依法参与竞拍以获取土地使用权。

  (2)项目备案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项目的发改、环保等相关审批及备案手续正在准备中。由于新项目建设的紧迫性,新项目场地拟采用先租赁,后土建搬迁的形式。公司后续仍需要按照项目规划情况取得相应的环评、能评等批复后方可开展,若后续相关批复未取得或取得不及时,将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为此,公司将积极与相应机构及部门进行沟通,消除不确定因素,推进批复及时取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新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取得风险

  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53,306.18万元,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光源、控制器、相机、镜头、读码器等核心产品的销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项目预期建设周期5年(2026年至2031年),将在项目建成后期陆续投产并达到设计产能。若项目建设未能按时推进,预期经济效益存在无法按时实现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前期场地租赁及地块土建工作,在顺利获取正常生产环境条件下推进新项目产品生产及销售,以实现新项目早日投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下游应用场景、拓宽市场空间,以早日达到预期产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奥普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奥普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培育、推动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普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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