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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514.9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5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8,708,53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541,46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8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414.9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14.9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51%。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14.91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51%。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鸿铭股份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14.9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5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新旧规则适用相关要求。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鸿铭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01月15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1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8日(星期四)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鸿铭股份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01月1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晴

  联系电话:0769-22187143

  联系传真:0769-22187699

  电子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5、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05”,投票简称为“鸿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7日以短信、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健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1,514.91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0.51%,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日常经营需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0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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