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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 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燃能源”)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控集团”)发来的《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佛燃能源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的认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佛燃能源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并有利于佛燃能源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佛燃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就佛燃能源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如下:

  以实施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本公司的提议,并非佛燃能源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佛燃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该提议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将就上述提议进行认真研讨,拟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5年中期(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佛控集团的提议,并非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具体落实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利润分配的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佛控集团出具的《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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