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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注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83,8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840.8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1,599,822.7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00,018.0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2、 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锂电池电芯化成分容设备及小动力电池包组装自动线设备生产线项目”及“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81066333)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91903794510333)的注销手续,注销时专户余额为0元。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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