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5-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二期,即40%的资金占用费合计42,010,739.73元。本次诉讼所涉《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均履行完毕。
2、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相关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将100%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合计112,864,750.83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024年尚未到期收取的40%资金占用费42,010,739.73元计入其他应收款项核算。本次收到的40%资金占用费42,010,739.73元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京03民初60号。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解除、返还6亿元定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债务加速到期、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了(2023)京03民初60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7月18日、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019、2023-031、2023-042、2024-031)。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24年6月、2024年12月收到董赢、柏光辉返还的定金合计6亿元,经友好协商,各方就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协议,公司与董赢、柏光辉签署《补充协议》后,于2024年12月收到了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一期,即60%的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合计70,854,011.10元(董赢支付35,428,238.40元,柏光辉支付35,425,772.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8日、2024年6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056、2024-072、2024-114、2024-135、2024-138),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近日,公司收到董赢、柏光辉支付的第二期,即40%的资金占用费合计42,010,739.73元(董赢支付21,006,191.78元,柏光辉支付21,004,547.95元),本次诉讼所涉《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书》《补充协议》均履行完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相关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将100%资金占用费及相关违约金合计112,864,750.83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024年尚未到期收取的40%资金占用费42,010,739.73元计入其他应收款项核算。本次收到的40%资金占用费42,010,739.73元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5-08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2025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环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郴州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为金业环保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郴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金业环保少数股东资兴市钰坤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资兴市佳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本次金业环保申请的借款额度、公司为金业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纪章
注册资本:15,0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制造;石棉水泥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金业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业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金业环保少数股东资兴市钰坤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资兴市佳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1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4.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96%。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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