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苏豪时尚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5-048《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艳婷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苏豪时尚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艳婷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认为: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771223
成立时间:1994年4月29日
注册地: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豪亚欧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履行和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根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租入房屋、提供相关服务及接受相关服务等内容。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苏豪时尚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公司2023年业绩指标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051,900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2025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1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自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发展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导致公司业绩指标增长与预期指标存在差距,公司2023年业绩指标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70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51,9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全部结束。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578374),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1月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并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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