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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8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提案1.00-4.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声迅股份,收件人:李艳君,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4

  2、投票简称:声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 ”)

  3、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

  (5)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名国成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3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3、 业务规模

  中名国成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37,941.19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28,633.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853.66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家,审计2024年挂牌公司客户家数23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名国成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2024年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人民币9,115.12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5、 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行政监管措施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3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军,2009年8月17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所执业。具有15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三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9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新凤,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新三板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0家、新三板审计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公众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8年审计服务,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与永拓所、中名国成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合规,经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聘任中名国成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ST声迅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审计委员会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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