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安琪女士。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天齐锂业总部二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73人,代表股份567,498,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06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96,784,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39%(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6名,代表股份数量485,105,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17%;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名,代表股份数量11,679,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66人,代表股份70,713,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表决;H股股东通过现场和委托投票的方式对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表决。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本公告中部分栏百分比合计数不等于100%,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志广、郑榕鑫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6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邹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军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邹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邹军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2026年4月13日)止,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7,937股,通过参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限售条件股份55,646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邹军先生自2007年加入公司,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邹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长期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朱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纪要;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简历
朱辉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8年,清华大学会计硕士。朱辉先生曾任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金风国际首席财务官、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美国财务总监、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欧非终端财务商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朱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朱辉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6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材料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蒋安琪女士、蒋卫平先生、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安琪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定Albemarle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RT Lithium Limited(以下简称“RT Lithium”)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 (以下简称“文菲尔德”)49%股权,构成公司的关连人士。鉴于Albemarle Germany GmbH(以下简称“雅保德国”)为RT Lithium之控股股东,为RT Lithium的联系人,雅保德国构成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雅保德国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由公司控股子公司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EA”)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Talison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泰利森澳大利亚”)运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TLEA与雅保德国控股子公司RT Lithium分别持有文菲尔德已发行股份的51%及49%。作为联合投资安排,文菲尔德股东同意各股东有权采购格林布什锂辉石矿的实际年产量的50%。泰利森澳大利亚分别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和RT Lithium签署了《采购协议》《分销协议》(泰利森澳大利亚与RT Lithium签署的《采购协议》《分销协议》统称为“Albemarle协议”),以载列就泰利森澳大利亚向文菲尔德股东分销产自格林布什矿的锂精矿产品有关的条款及条件。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就持续关连交易订立全年上限。公司拟对Albemarle协议项下雅保德国2026年度锂精矿采购量预计上限进行订立。
董事会认为:雅保德国与泰利森澳大利亚之间的锂精矿交易相关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优条款于公司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订立,属于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订立相关协议项下2026年度预计交易量上限,亦属于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H股公告:设定Albemarle协议下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度上限》。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3、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纪要;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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