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潘讴东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书面辞呈。潘讴东先生因计划更专注于履行董事长职责,集中精力统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与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申请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潘讴东先生将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潘俊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总经理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潘讴东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讴东先生对辞去总经理职务已做好工作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潘讴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讴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2,805,5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2%。潘讴东先生辞任总经理后继续担任董事长等职务,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潘讴东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潘讴东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总经理聘任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潘俊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俊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俊屹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潘俊屹先生简历
潘俊屹先生,199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人大代表,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商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青联委员等。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在公司科研事业部先后担任病毒平台技术员及分子平台技术员;2018年2月至2021年3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法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3月至2024年6月,在公司投资发展部担任投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助理;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再生医学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俊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8,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潘俊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讴东先生之子。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俊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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