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ST浩丰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智德”)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与程学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00万元现金向程学勇出售华远智德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远智德股份,华远智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同意出售华远智德100%股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学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004212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3幢一层A1908室
法定代表人:路广兆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权属情况:公司所持华远智德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华远智德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华远智德截至2025年10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
华远智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华远智德的股权,程学勇持有华远智德100%股权,华远智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不存在为华远智德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华远智德理财,以及华远智德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华远智德与上市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67006U
法定代表人:王剑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3幢一层A810室
乙方(受让方):程学勇
(1)股权转让价格及费用承担
1.1双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1,00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1.2 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相关税费。
(2)交割
2.1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或各方协商的其他期限内(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共同配合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使得标的股权顺利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如因目标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冻结及查封等权利负担,导致本次转让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不构成违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2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后,标的股权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即由乙方享有与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3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前,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标的股权的权益从而使得乙方利益受损。
(3)承诺与保证
3.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为标的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且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附带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任何其他可能对权利人行使权利产生影响的担保权益。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3)本次股权转让已得到甲方权力机构作出的同意或批准。
3.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与甲方共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能力及条件履行本协议。
(3)乙方已充分、全面、完整地了解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
2、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双方基于华远智德的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投资价值,本着审慎、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华远智德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结合程学勇的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等综合因素认为其具备按《股权转让协议》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公司将及时督促程学勇履约。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远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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