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所有董事均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怀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拟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金租”)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37,000.00万元,期限为8年,实际利率不超过2.90%。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电投新能源在本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外贸金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灵武光伏复合项目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投资,计划于2026年先行投资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静态投资总金额为5,700万元,动态投资总金额为5,850万元,资金来源为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灵武光伏复合项目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盐池高沙窝光伏复合项目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投资,计划于2026年先行投资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该台分步式调相机静态投资总金额为5,700万元,动态投资总金额为5,850万元。因该台分布式调相机接入92万光伏、28万风电共用的一段35kV母线,设备在物理上无法分割,故该台分布式调相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盐池”)与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盐池”)共同投资,双方根据光伏和风电项目的接入容量(92:28)对应比例分摊总投资额,其中宁国运盐池投资分摊比例为76.67%、总投资额为4,485.20万元;电投盐池投资分摊比例为23.33%,总投资额为1,365.80万元。公司子公司宁国运盐池投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盐池高沙窝光伏复合项目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3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134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电投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拟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金租”)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37,000.00万元,期限为8年,实际利率不超过2.90%。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电投新能源在本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外贸金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电投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和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融资计划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增加2025年度融资计划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万元。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融资计划额度内,实施上述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担保、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选聘,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融资计划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本次与外贸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使用融资授信额度496,046.00万元(含本次融资额度),剩余未使用融资授信额度3,954.00万元。
(二)担保情况
电投新能源与外贸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37,000.00万元,期限为8年,实际利率不超过2.90%。公司作为保证人,为电投新能源在本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外贸金租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2日
3.注册地点: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5.注册资本:68,051.0111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保证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的合同编号为WMJZZL220250150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及其全部附件以及对上述合同的任何修订与补充,以下统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承租人的全部债权。
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以主合同项下的《实际租金支付表》为准。主合同项下租赁期内,如因主合同采用浮动租金导致租金发生变更的,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具体以《租金调整通知书》为准。
3.如果主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构成其他法律关系的,则本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就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承担的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义务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或主合同构成的其他法律关系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4.如果主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届时甲乙双方依据本条的约定成立新的担保法律关系,乙方将按照本合同中关于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约定为主合同无效后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返还租赁物、赔偿损失、补偿等合法债权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名义价款、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所支付的费用、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等)、评估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实现担保权利时担保物拍卖、变卖等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以及承租人应支付和补足的租赁保证金(如有)。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四)保证方式
1.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乙方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承租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按期履行、未适当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任何一期债务的,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3.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融资租赁、让与担保、保理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承租人自己所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且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先行处置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并就租赁物实现债权。
4.本合同项下保证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且本合同项下保证是乙方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出一次或多次索赔。除非基于法律规定或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任何原因而消灭。
(五)保证期间
乙方对被担保债务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主合同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对象电投新能源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7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0元,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及担保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保证担保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135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灵武光伏复合项目
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项目投资概述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在灵武马家滩开发建设的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配套建设的萧关330kV变电站,该变电站已于2025年6月28日正式投运。根据《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要求,上述项目须在萧关330kV变电站35kV侧共配置3台50MVar的分布式调相机。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投资,计划于2026年先行投资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根据《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可研报告》,该分步式调相机静态投资总金额为5,700万元,动态投资总金额为5,850万元,资金来源为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
2.项目总投资:本期工程静态投资为5,700万元,动态投资为5,85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
4.建设内容: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
5.建设总工期:6个月。
6.项目场址: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萧关330kV变电站内。
7.项目进度: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已在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储能电站建设时预留,暂未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主体: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4.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5.注册资本:73,000万元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41.00%,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4.50%,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24.50%,银川育成投资有限公司5.00%,银川阅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0%。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系公司落实项目接入电网评审意见中的措施,可提高系统短路比和电网稳定性,有助于提升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利用率,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
根据项目接入系统评审意见,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需配置3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公司于2026年计划先行投资建设1台。该工程为落实电网接入系统评审意见的举措,该调相机建设投运后,项目并网点及机端短路比将得到显著提升,改善项目并网条件,无重大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可研报告》。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136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盐池高沙窝光伏复合项目
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项目投资概述
由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盐池”)在盐池高沙窝开发建设的92万千瓦光伏项目与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盐池”)在同一区域开发建设的28万千瓦风电项目,共同接入光伏、风电配套建设的长关330kV变电站,该变电站已于2025年6月27日正式投运。
按照《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28万千瓦风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要求,上述两个项目须在长关330kV变电站35kV侧共配置3台50MVar的分布式调相机,其中:92万千瓦光伏项目配置2台、28万千瓦风电项目配置1台。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投资,计划2026年先行投资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根据《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28万千瓦风电项目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可研报告》,该台分步式调相机静态投资总金额为5,700万元,动态投资总金额为5,850万元。因该台分布式调相机接入92万光伏、28万风电共用的一段35kV母线,设备在物理上无法分割,故该台分布式调相机由宁国运盐池和电投盐池共同投资,双方根据光伏和风电项目的接入容量(92:28)对应比例分摊总投资额,其中宁国运盐池投资分摊比例为76.67%、总投资额为4,485.20万元;电投盐池投资分摊比例为23.33%,总投资额为1,364.80万元。公司子公司宁国运盐池投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
2.项目总投资:本期工程静态投资为4,370.19万元,动态投资为4,485.2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等。
4.建设内容:在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
5.建设总工期:6个月。
6.项目场址: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项目长关330kV变电站内。
7.项目进度: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土地已在长关330kV变电站建设时预留,暂未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主体: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4.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5.注册资本:6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60%,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系公司落实项目接入电网评审意见中的措施,可提高系统短路比和电网稳定性,有助于提升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项目利用率,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
根据项目接入系统评审意见,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和电投盐池28万千瓦风电项目共需配置3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公司于2026年计划先行投资建设1台。该工程为落实电网接入系统评审意见的举措,该调相机建设投运后,项目并网点及机端短路比将得到显著提升,改善项目并网条件,无重大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宁国运盐池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28万千瓦风电项目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可研报告》。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137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公司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合规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奕
联系电话:0951-509612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填写说明:
1.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2.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
3.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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