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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70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亚、潘明、王刚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0470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5-058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限(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期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1月2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70        证券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5-059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

  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情况详见 2025 年12月 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会。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 8 号

  电话:0562-2170536

  传真:0562-2170507联系人:邢金俄 周英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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