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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12月3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维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507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1月12日。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68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5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931.10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5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实施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507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1月12日。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68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55.5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931.10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5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人员(注)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注:募投项目人员指公司参与募投项目的人员,以及公司之子公司受托参与实施募投项目的人员。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支付所需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人。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交易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名称、是否已经置换等信息,并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证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财务部根据上述台账汇总拟置换金额,经相关负责人审阅后,发起制单与授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沐曦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机关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507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1月12日。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1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现拟对《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变更为《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行上市后,根据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因此,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73.0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1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507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1月12日。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68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5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931.10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5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5,973.0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73.0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9,755.50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64.1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立信会计师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88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73.0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11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10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人对沐曦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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