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相应调整,战略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具体调整如下: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2,679,640股,剔除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566,008股,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2,113,632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耀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董新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和议案2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礼镜、王阳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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