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冲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6人,代表股份76,23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5,43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股份7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3人,代表股份7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1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3人,代表股份7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17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参加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提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5,9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7%;反对2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7%;弃权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819%;反对2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59%;弃权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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