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4.54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1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12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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