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67元/股。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1.6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8.9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7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593,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回购的最高价格34.44元/股,最低价格为19.58元/股,回购均价为27.4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99,978,925.2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杰、副总经理顾振鹏、原监事杨红文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董事、副总经理杨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6%;副总经理顾振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3%;原监事杨红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10月16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对应的解锁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相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因部分公司董事、原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上述非交易过户行为导致公司董事、原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被动增加。本次被动增持系员工持股计划正常解锁后的股份非交易过户所致,不涉及通过证券市场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交所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变动承诺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三)2025年11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刘红军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5,311,182股股份转让给刘红军先生,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正按照前期披露的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后续具体进展请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4,593,116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计划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3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82,411,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截止本公告日,光曜致新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138,676,80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02%,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光曜致新通知,光曜致新于2025年12月3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7年12月31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质押解除登记手续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等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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