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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中路2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戈吴超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3、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李新烨、王杨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057证券简称:紫燕食品公告编号: 2026-002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13,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81)。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351.375万股减少至 41,200万股,注册资本将由41,351.375万元变更为41,200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1月6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中路26号

  3、联系人:黄思敏

  4、联系电话:021-52969658

  5、联系邮箱:ziyan@ziyanfoods.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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