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23年7月12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与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黄河路街道办”)签订《胜利新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补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宝莫环境一分厂相关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地面附着物)将进行拆迁,黄河路街道办需向宝莫环境支付搬迁补偿款(含搬迁奖励)。
公司已按协议要求完成厂区地上所有附着物的拆除、物资腾空等工作,胜利新区拆迁指挥部于2023年10月10日完成验收。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2023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及《关于子公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4年9月与12月,宝莫环境就搬迁补偿款支付事宜两次致函黄河路街道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本次搬迁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为推进搬迁补偿款回款工作,宝莫环境多次与黄河路街道办沟通并再次致函重申付款诉求。黄河路街道办针对上述沟通事宜回函说明,因上级部门补偿(补助)款未到位,暂时无法支付该笔搬迁补偿款,目前正积极协调申请资金,力争尽快发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莫环境尚未收到上述搬迁补偿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收到上述黄河路街道办应付的搬迁补偿款事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搬迁补偿款收回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笔款项的回收进展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损益情况以经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该笔搬迁补偿款的拨付进展情况,积极履行催收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后续将根据款项回收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