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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90人,代表股份195,667,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495%(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170,197,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09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278人,代表股份25,469,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6%。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80人,代表股份25,634,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4,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8人,代表股份25,469,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6%。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92,650,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1%;反对41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211,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10%;反对41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6%;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关联股东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杨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92,655,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6%;反对40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216,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1%;反对40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关联股东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杨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192,655,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5%;反对40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2%;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216,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97%;反对407,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9%;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关联股东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黄敏胜先生、张杨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95,620,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587,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2%;反对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同意195,62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588,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3%;反对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3%;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同意195,622,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590,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8%;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8%;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王泽润、戴思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0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12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自查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定,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12月2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1、在自查期间,共有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2人交易系基于执行已公告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2025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或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上述内幕知情人股份买卖时间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信息之前,其当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个人资金安排而自行作出的决策,其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并不知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与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在自查期间,共有7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70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个人资金安排而自行作出的决策,其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并不知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与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6-00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9,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72,709,679元减少至272,590,679元,股份总数由272,709,679股减少至272,590,679股。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

  3、联 系 人:张杨、吴瑜

  4、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5、邮    箱:yjpzzqb@yanjinpuzi.com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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