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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原拟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倪张根先生的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5年2月,倪张根先生将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增持主体调整为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他增持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6年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梦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康”或“梦康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1,431,8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梦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585,9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8%,累计增持金额合计80,235,561.93元,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100.29%,已经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公告涉及到的股数占比根据股份变动时点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部分小数点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倪张根

  

  2、梦康有限公司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R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梦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585,9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8%,累计增持金额合计为80,235,561.93元,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100.29%,已经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其中,倪张根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6,489,4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累计增持金额为52,238,854.02元;梦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3,0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4%,累计增持金额为27,996,707.91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1.倪张根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梦康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变更和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

  3.截止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倪张根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梦康公司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倪张根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梦康公司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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