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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赣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与中信赣州分行自2026年1月6日起三年内及债权之本金最高余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整内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金额:万元)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保证人(甲方):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

  ①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②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2.2款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42,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5.19%,实际担保金额为32,833.79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94%,均系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洪银最保字第30000601号】。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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