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月8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487,4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7元,募集资金总金额1,548,584,019.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32,236,775.4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9日出具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5)003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拟置换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19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347,243.76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12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77,818.36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77,818.36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五、相关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月8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5号),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487,4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7元,募集资金总金额1,548,584,019.18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380,487,474股,于2025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68,291,582股变更为1,648,779,056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及修订最终结果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9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1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16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电话:0991-6557799。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境外法人股,□自然人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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