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1455号模力社区T1 35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张未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82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42,748,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70,554,696股的比例为13.098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2,468,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70,554,696股的比例为11.506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1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0,280,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70,554,696股的比例为1.5921%。
(三)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739,71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5920%;反对股数1,20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629%;弃权股数1,820,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45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118,181,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7.4996%;反对股数1,209,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9981%;弃权股数1,820,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50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和宋学理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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