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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0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易均平、贾舒涵、刘五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0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超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贾舒涵董事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董事黄志学先生当时担任公司总经理、王超先生担任公司纪委书记,上述两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经理层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经理层工作规则》。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0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26年,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Minera??o Taboca S.A.(塔博卡矿业公司)、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预计2026年度总金额为97,630.0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4,635.00万元(不含税),202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1,118.99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经2026年1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易均平、贾舒涵、刘五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2025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2025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叁仟陆佰壹拾壹万捌仟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新材料、镁合金、电池能源材料、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品进出口贸易,房屋、场地、设备租赁劳务承包、劳务服务,职工培训,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自购水、电、蒸汽、天然气、暖气、电信服务转售(不含专项审批),化工产品、金属及其制品、五金交电、模具、润滑油品、实验器材、消防器材、办公用品及耗材、劳保用品、日用品销售,机电设备、备件销售及维修服务咨询服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025年末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47,546.71万元,净资产-75,461.49万元,营业总收入57,215.26万元,净利润922.68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持有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9.99%,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本公司由控股股东部分改制上市而来,辅助生产部分均留在母体,故水电汽、计量器具外协检验、综合服务、土地租赁等交易必然形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水电汽、综合服务及土地租赁等;本公司也向控股股东收取加工费和分析检测费用,均以市场定价原则进行收取。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二)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法定代表人:李文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捌佰柒拾贰万柒仟元整

  经营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稀有金属冶炼、加工及销售;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铍及铍合金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分析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5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94,240.33万元,净资产122,375.94万元,营业总收入82,725.72万元,净利润25,665.37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向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销售钽铌制品和氧化物(属于增加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业务。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

  法定代表人:钟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025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1,773.57万元,净资产21,136.20万元,营业总收入 55,512.05万元,净利润2,968.17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公司与中色新材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向其采购循环水、热水、住宿和招待,接受其零星工程、修理、加工等;为其提供产品分析检测费用等。以上均属于以市场原则定价的企业内部日常的关联交易往来。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四)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贰佰陆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

  经营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025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7,827.12万元,净资产43,300.00万元,营业总收入23,135.05万元,净利润1,002.98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有高低温锻造等加工,需要在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进行,在生产过程中会采购钛棒、钛合金棒等钛产品,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的锭材加工需要在本公司进行,同时也会购买本公司的熔炼铌等产品,双方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本公司向金航钛业收取产品分析检测费,并购买钛制品,以上均按市场原则进行结算。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Minera??o Taboca S.A.(塔博卡矿业公司)

  1、基本情况

  塔博卡矿业公司(Taboca) 是一家在巴西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 Taboca 公司是拥有一座在产的锡钽铌多金属矿山(Pitinga)、锡冶炼厂(Pirapora)、钽铌铁合金冶炼厂和一座为矿山供电的UHE水电站资产的矿冶联合企业,其中,Pitinga矿山和钽铌铁合金冶炼厂位于巴西亚马逊亚州,Pirapora锡冶炼厂位于巴西圣保罗州。

  2、2025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3,647.00万元,净资产100,044.22万元,营业总收入218,112.96万元,净利润26,145.63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Taboca 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 Taboca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与Taboca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Taboca 为公司提供原材料,公司拟采购铁铌钽合金。公司与 Taboca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六) 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3号楼16层1903

  法定代表人:金英举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万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对外劳务合作;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2025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12.45万元,净资产3,599.21万元,营业总收入8,385.90万元,净利润207.44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该公司提供的工程项目监理及造价服务能够满足公司的使用要求,服务质量较高。公司与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施工与监理服务。以上均属正常的交易业务,均以市场定价原则进行。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七)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沿湖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梁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零陆佰肆拾捌万元陆仟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公路、电力、矿山、石油化工、 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包与企业视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对外贸易经营及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与国外工程承包有关的设备、材料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矿业管理和服务,为矿山企业采矿委托管理;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爆破作业;电力承装(修、试);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制造;非金属矿选矿;建筑材料制造。

  2、2025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5年的资产总额1,374,566.92万元,净资产330,842.44 万元,营业总收入843,275.88万元,净利润48,095.17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国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该公司提供的零星工程项目服务能够满足公司的使用要求,服务质量较高。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零星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施工服务。以上均属正常的交易业务,均以市场定价原则进行。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水电汽产品的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

  2、综合服务:原则上仍执行原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签协议。

  3、本公司与其他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原则上均按照当时市场情况由双方每年签订一个总的框架协议,如果交易条件和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将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交易标的、价格、额度等内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或辅助生产所需的正常交易内容,包括原料、材料、水电汽、综合服务、土地租赁和产品销售等。其中,购买关联方的原料、材料是为了保证公司部分产品的正常生产供应;购买关联方的水电汽及支付有关劳务、服务等费用,是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关联方部分产品的生产和科研项目的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占整体采购和销售的比例较低,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的内容合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0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3、特别决议事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的提案:以上全部提案。

  5、关联交易事项提案:1.00、2.00 ,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议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除现场登记外,公司还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9日-2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6年   月   日

  附注:

  1、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的内容合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吴春芳、王幽深、叶森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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