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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8,498,826股不参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2、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498,826股后的374,742,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元)=(393,241,359股-18,498,826股)/10股×1.50元=56,211,379.95元(含税),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56,211,379.95元÷393,241,359股×10股=1.42943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未四舍五入)。

  4、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429437元/股。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01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01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393,241,35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8,498,826股后的股本374,742,5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6,211,379.9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498,826.00股后的374,742,5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2月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2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2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1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02月0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8,498,826股不参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元)=(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0股×1.50元,即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元)=(393,241,359股-18,498,826股)/10股×1.50元=56,211,379.95元(含税);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56,211,379.95元÷393,241,359股×10股=1.42943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未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429437元/股。

  七、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5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相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咨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中滩镇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咨询电话:0938-2851611

  传真电话:0938-2855051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6-015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R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34.32% —173.37%,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双孢菇产品销售价格稳中有升,因湖北众兴基地项目满产产销量同比增加,单品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公司金针菇产品销售价格在本年下半年度有所回升;同时由于市场利率、汇率变化及利息资本化等原因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约2,000万元。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5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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